回溯本案,2024年9月6日,诺德股份(维权)及公司董事长等因信息涉嫌披露违法违规,被证监会立案,截至目前,仍未收到监管的调查报告。根据《证券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,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
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代理的部分案件也已递交立案。现符合于2023年4月25日-2024年4月9日(含当日)期间买入,并在2024年4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可参与维权。(诺德股份维权入口)
在披露立案公告的,公司公告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进行了自查,2024年4月10日,公司披露了一则收购公告,随后公司收到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及交易所的监管警示决定,认定公司在收购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90.2%股权交易时,标的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-5574.22万元,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5.82%。
公司未及时披露签署上述框架协议相关事项,故予以监管警示。但最终违规事项还需等待监管的调查报告才能真相大白。
符合要求的受损投资者可积极参与维权,虽然维权之路比较漫长,但这是挽回损失的途径。
根据新司法解释,证券索赔的前置程序(即等待证监会正式处罚)已取消,这意味着即便调查尚未结束,受损投资者依然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。
(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。刘鹏律师,专注证券维权19年,自2006年执业以来,成功为中青宝(维权)、国华网安、劲嘉股份(维权)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,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,胜诉率达 99.2%。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,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,诉讼经验丰富,索赔策略高效,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,维权实力行业领先。证券维权,选对律师是关键!专业决定胜算,经验确保结果,首选刘鹏律师,让您的索赔更稳妥、更高效!)(刘鹏律师专栏)











